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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11 – 公共卫生的全球商品化 制药公司的企业策略

Clément Paule

翻译 张瀞云

Passage au crible n°11

2010年1月美国的医疗改革遭到由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 (PhRMA,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 号召的制药公司的反对。这些企业反对欧巴马总统提出的方案,因为这方案将削减现存制药公司对产品享有的十二年专利权。它们因此强力要求白宫和国会收回对这项法案的支持。这波反对声浪隐约暗示了这些私人行为者握有相当可观的资源,尤其是透过游说对国会产生的影响力。关于此议题的评论要点在于,制药工业代表了一个非典型的产业部门:一、尽管金融危机肆虐全球,制药工业仍维持着每年享有的利润,根据寰宇药品数据管理公司(IMS),2008年的全球药品市场约值七千七百亿美元;二、制药工业的产品带有「公共财」的特性,它们具有通用与治疗的目的,并且与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相连。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长久以来处于初级产业阶段的制药产业在十九世纪已经成功转型为制药工业。化学原料的供给加快了医药革新的速度。在这方面,我们必须提及拜耳公司于1895年发现的阿司匹林,以及盘尼西林合成物。1945年后这些公司才开始在全球飞速发展,此时正是美国制药公司,例如辉瑞制药公司(Pfizer),利用各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机走向国际化。事实上,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美国药厂开始面临欧洲和日本的竞争,此外跨国药厂也纷纷成立。

自八十年代以来,我们可以观察到这项产业出现了集中的现象,一种全球生产合并的现象。因此,葛兰素威康 (GlaxoWellcome)和史克必成 (Smithkline Beecham PLC)英国两大药厂于2000年以七百五十九亿美元的金额进行合并,而辉瑞制药公司在2009年以六百八十亿美元收购了惠氏药厂(Wyeth)。这个合并的趋势使得制药工业从此由全球二十多个大药厂所控制,其中包含:美国的强生公司 (Johnson & Johnson)和默克公司 (Merck);欧洲的赛诺菲安万特(Sanofi-Aventis)(法国)、诺华公司(Novartis)(瑞士)和阿斯利康公司 (AstraZeneca);日本的武田公司(Takeda)。而制药产业的其它部分则由中小型高度专业化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平行输入制造厂商所组成。

理论框架

国际政治经济特别强调制药工业全球化所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其行为者对国家公共卫生政策造成的规范性的影响。

一、 结构性权利。这个由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所提出的概念,阐明了这些经济上的非国家行为者在国际上扮演的角色。这些国际大药厂在生产和金融结构中都占有支配的地位,并且也在安全和知识结构中占有优势,它们成功地引导着公共卫生规范的内容与传播。
二、 非政府外交和规范性传播。制药工业依靠其掌握的各种资源-例如游说,对国际谈判和各国的公共卫生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

案例分析

寡头垄断的产业部门产生的集中化和金融化现象。国际药厂集团以合并收购的形式演变发展,这个形式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可以平衡近来药品创新的减速现象,并可以平衡不断增加的研究预算。然而同时也存在着恶性的出价收购、跨大西洋的竞争对抗,以及企业间策略性鲸吞蚕食的现象,并且有卡特尔化与合伙经营的趋势,或甚至是企业间相互串通合谋的倾向。欧盟委员会因此于2001年基于一项关于维他命贩卖的违法协议,对八家药厂处以八亿五千万欧元的罚款。同样地,用以攻占国外市场的共同营销策略仍属于大企业之间普遍流传的手法。这些大企业多半以股票交易方式累积资本。

国际间利益团体对于知识产权的游说行动。此产业对全球的金融影响力主要表现在国际制药工业联合会(IFPMA)的框架下。这些受到自身来源国家支持的大药厂特别积极主张维护知识产权,因为知识产权对于这个以发明创造为基础的产业而言至关重要。因此,九十年代中期,在世界贸易组织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谈判期间,这个工业联合会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这项协议对于那些大企业来说相当重要,因为它们寻求保有对于赢利性高的药品的专利权,尤其特别针对那些新兴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大企业便力图防止平行输入药品,以避免药品遭到复制并廉价出售给一般民众。1998年,三十九家药厂联合以违反知识产权为由,对南非政府提起了诉讼。众多非政府组织联合组织了一连串抗议活动并经由媒体广为传播,这些药厂因此渐渐失去了西方国家的支持,在三年后不得不撤销告诉。换句话说,这些大公司并不能没有国家行为者的支持,这些国家与公司间维持着不稳定的关系,可能基于经济保护主义两者间进行合作,例如2004年的法国与安万特(Aventis),或者也可能因为公共卫生体制的改革而使彼此间产生冲突。

自由经济的逻辑与公共卫生的目标产生冲突。这些药厂将投资集中于赢利性较高的疾病相关领域,例如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以便保障自身在美国和欧洲的市场占有率,而这也使得全球失衡的情况越发严重。而这个策略性的选择并不利于那些深受传染性疾病所害的发展中国家。

全球管制的关键。如果这个产业继续由那些重大的国家机关来制定规章,例如美国的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或欧盟的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则表示事实上并没有任何全球性的机关掌管这项任务。就目前而言,即便有存在这样的机构,这些控管的机关没有合理的预算,并且只对产业的后部程序起作用,像是发给市场准入(AMM)的许可证,而对于药品的临床测试则是由企业本身来完成。于是,制药工业似乎遵守着市场获利的逻辑来运行,而公共卫生仅仅只被当作一项贸易商品而非全球公共财。

参考資料

Beck Ulrich, La Société du risque. Sur la voie d’une autre modernité, trad., Paris, Aubier, 2001.
Chiffoleau Sylvia, « Santé et inégalités Nord/Sud : la quête d’un bien public équitablement mondial », in François Constantin (Éd.), Les Biens publics mondiaux. Un mythe légitimateur pour l’action collective ?, Paris, L’Harmattan, 2002, pp. 245-268.
Gabas Jean-Jacques, Hugon Philippe (Éds.), Biens publics à l’échelle mondiale, Paris, Colophon, 2001.
Kaul Inge, Grunberg Isabelle, Stern Marc A. (Eds), Global Public Good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