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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46- 司法外交的出现 前南刑庭在塞尔维亚对两位战犯的逮捕

Yves Poirmeur

翻译 张瀞云

Passage au crible n°46

自1995年以来被前南刑庭 (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指控犯有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战争罪的拉特科·姆拉迪奇 (Ratko Mladic) 在2011年5月26日被塞尔维亚当局逮捕。他从1991年起在克罗地亚克宁担任南斯拉夫军队上校,接着1992至1995年间塞尔维亚军队担任将军司令,他是引起前南斯拉夫战乱的大塞尔维亚军队创建者之一,大塞尔维亚军队集合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和黑山的塞族人。加上2011年7月21日被逮捕的戈兰·哈季奇 (Goran Hadzic) ,如今塞尔维亚当局已经将四十四名受控诉的战犯交给前南刑庭,戈兰·哈季奇则是因为在克罗地亚战争期间 (1991-1995) 杀害了数百名平民与强制驱逐数千名克罗地亚人而遭前南刑庭起诉。因此在全面地完成使命后,前南刑庭将能够在未来几年功成身退,因为被控告的161人都已被传唤到庭前进行起诉。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由于试图将一个多民族国家重新划定国家疆界,拉特科·姆拉迪奇犯下了许多罪行。他领导推动的种族清洗政策 –透过谋杀、强制驱逐、谋杀非塞尔维亚族人、轰炸城市 –目的是为了将塞尔维亚与波斯尼亚东部和克罗地亚与波斯尼亚的克拉伊纳地区连结起来。此外,他在波斯尼亚战争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这场战争造成超过十万人的死伤,这场战争最受关注的事件是萨拉热窝围城事件(1992-1993)以及造成将近八千名波斯尼亚回教徒死亡的斯雷布雷尼察屠杀事件(1995年7月)。在2001年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 (Slobodan Milosevic) 与2008年拉多万·卡拉季奇 (Radovan Karadzic) 相继遭到逮捕后,拉特科·姆拉迪奇是唯一一位仍然逍遥法外的种族清洗罪战犯,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为1989至2000年间的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拉多万·卡拉季奇则是1992至1995年间波斯尼亚的塞尔维亚族首领。国际法庭因此花费了约十六年的时间来将他逮捕并移交给前南刑庭。

透过联合国安理会第827号决议于1993年5月25日成立的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是一个特设法庭,这个法庭对1991年起发生于前南斯拉夫地区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严重罪行的战犯握有审判权。国际法庭的首度出现是在1945年纽伦堡与1946年东京设立的特设军事法庭,类似的国际特设法庭设立 – 就像1994年成立来审判卢旺达种族屠杀事件的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是在东西阵营对抗结束后才得以实现。在这种新的国际局势下,联合国安理会对联合国宪章内容(第七章)进行了突破性的解释。事实上,安理会是决定透过特设法庭的成立来协助维护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尽管仍然存在着运作上的障碍或特别是政治性的阻碍,这些特设法庭的设立不只对国际间杜绝有罪免罚的行动作出贡献。这些法庭证明了国际司法审判对维护正义的功效,并且也有助于成立新的永久性与职能性机构来审理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被犯下的国际严重罪行。因此,于1998年成立并在2002年正式开始运作的国际刑事法院就是仿照这些特设法庭而设置的。 然而尽管国际刑事法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运作因先前国际法庭的成立而扎下根基,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置却仍然存在许多先前国际法庭所遇到的结构上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存在于对抗有罪免罚的情况之中。由于国际刑事法院并未拥有司法警察单位,所以国际司法审判就必须要有各个国家的配合来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并且逮捕被控告的相关人士。因此,国际司法审判的进行也必须透过所有与事件相关的国家或重要人物来进行司法外交协商。换句话说,审判能否顺利进行是依照一个复杂的权力关系而定,把姆拉迪奇逮捕到案的过程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理论框架

一丶发展中的司法外交。国际司法审判工作有很大一部份是在与各个国家、地方当局与国际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以便这些相关参与者愿意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供他们掌有的警备资源。因此,在程序上的进展取决于所有相关行为者的的利益考虑,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与主席必须针对各行为者利益考虑进行了解并加以分析,以便能取得各方密切的合作。

二丶杜绝有罪免罚的行动。由于塞尔维亚当局无法设想本国在未来被隔绝于欧盟的大门之外,欧盟影响了塞尔维亚对杜绝有罪免罚行动的参与,由此可见欧盟软实力的制约作用在这时展现了功效。

案例分析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成立在战火纷飞之际,它不断地面临到司法与政治逻辑上的矛盾,原因在于在对被控告的当事人的逮捕与调查的进行都要取决于执政当局的配合与否。直到1997年,当北约部队在前南刑庭主席的要求下获得授权对受控告的当事人进行逮捕,这些引发战争的首领才开始一一被逮捕到案。联合国军队也才因此承接当地警察单位未能完成的工作,而这些成功的逮捕行动也促使了1995年代顿协议 ( Les accords de Dayton) 的实行。北约组织在任务期间完成了30项逮捕行动(2004年底为止)。姆拉迪奇为了躲避联合国的追捕而安身在塞尔维亚境内,就像卡拉季奇一样,他从大国之间面对斯雷布雷尼察屠杀事件的消极反应中得益。事实上,当姆拉迪奇与卡拉季奇这些战争的始作俑者开始秘密商谈如何达成和平协议的时候,美国、英国、法国政府与联合国当局已经在准备对这个城市进行围攻。

长久以来,姆拉迪奇从军队、国家机构与民族主义倡议者之间的多重共犯关系中得利。然而,在塞尔维亚政治势力之间权力关系有了转变后 – 特别在2008年民主党鲍里斯·塔迪奇 (Boris Tlalic) 赢得了总统大选 ,加上欧盟当局对于杜绝有罪免罚行动的坚定立场,对姆拉迪奇的逮捕才得以实现。塞尔维亚对于加入欧盟的选择根本地决定了其未来的立场走向。

杜绝有罪免罚行动是一个具有永久性的对抗行动,前南刑庭在这方面有很显著的贡献。前南刑庭证明了它并没有阻碍和平的建立,相反地它透过授权联合国部队对受控告的当事人进行逮捕,让这些战犯受到压制而不能再危害百姓,进而促成了和平协议的实现。前南刑庭也透过其对极其严重罪行的审判能力,增加了国际刑事司法审判的公信力,这些严重的罪行若不是因为有前南刑庭的设立,可能也无法被确立为犯罪行为来进行审判。此外,在公正的诉讼结束后,前南刑庭也对这些罪犯处以重刑。前南刑庭在国际之间让受控诉的罪犯的逮捕工作成为各国永久努力的方向,并且出乎各国意料之外地让所有受控告的罪犯都能够被移交到法院来审判,前南刑庭因此在对抗国际犯罪的历史上写下精彩的一页,同时也对打击有罪免罚的常态情况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参考資料

« Justice pénale et politique internationale », Confluences Méditerranée, (64), 2007-2008.
Gaboriau Simone, Pauliat Hélène (Éds.), La Justice pénale internationale, Limoges, PULIM, 2002.
Schoenfeld, Heather, Levi Ron, Hagan John, “Crises extrêmes et institutionnalisation du droit pénal international”, Critique internationale, (36), 2007, pp. 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