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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102 – 非政府组织抵制行动的外交攻势 华沙气候变迁会议

Weiting Chao

赵伟婷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02

COP19Source: Chaos International

2013年11月11日至23日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 (UNFCCC) 第19届缔约国大会(COP19)暨京都议定书第九届缔约国大会(CMP 9)在波兰首都华沙召开。此为史上第一次,在官方正式会议还没结束之前,国际重要非政府组织联合抵制会议并离开大会会场。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1992 年里约高峰会後,由153国共同签署UNFCCC,并建立了「共同但有差异原则」。里约高峰会准备期间,可以观察到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其中。当中许多国际组织更企图直接影响政府决策。1997年各国在UNFCCC的基础上签署了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此份议定书是目前国际上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赋予已开发国家义务的规范。然而,美国在2001年以实行议定书将会大幅伤害美国经济为由,拒绝通过议定书。该议定书在2005年俄罗斯签署後开始生效,时效到2012年12月31日。因此,在2005年後,各国展开後京都谈判。2007年於巴厘岛第十三届会议(COP13)上各国签署通过「巴厘路线图」(Bali Road Map),约定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完成後京都谈判。然而,哥本哈根会议并未带来任何实质成果。2010年德班会议上通过在UNFCC下建立一个附属机构:「德班平台增强行动特别工作小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the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此工作小组任务为促成一个具法律效应且能获得共识的新公约。同一时间,也建立了一项特别金融机制「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作用在将资金从先进国家转移至最脆弱的国家。目前,针对建立一个获得普遍共识协议的日程表被推迟到2015年完成,并於2020年以後生效。然而,2012年的多哈会议,只仅将京都议定书效力延期到2020年。

2013年,在波兰会议召开之前,几个重要工业国家公开宣称不会加入京都议定书第二期的二氧化碳减排承诺。在此逻辑之下,澳大利亚宣布放弃徵收碳税制度。日本则宣称尽管之前承诺减量25%,但由於福岛核灾影响,至2020年前日本二氧化碳排放将会上升3,8%。谈判过程中,美国丶澳大利亚与加拿大企图修改共同但有差异原则,在公平性与条约基础下改变不同国家间分担的义务。此外,这些国家更强烈反对建立「损害与赔偿机制(les pertes et les dommages),此立场导致中国与77国集团愤而离开会场表达抗议。最终,有鉴於会议结果将是不具生产力与效率,包含了国际乐施会(Oxfam international)丶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大型国际非政府组织,在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官方会议还没有结束前,宣布撤退出本届气候谈判会场。

理论框架

一、被市场逻辑主导的国家。已开发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对抗逐步恶化,主要原因来自於企图修改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以及缺乏全球性财务机制。目前,国家间出现了由市场逻辑主导的倾向,市场驱动造成国家间的分化与损害,也让具有野心的气候暖化协议难以达成。
二、非政府组织集体游说。非政府组织抵制行动重振了一种非国家形式的外交。此为非政府组织集体行动演出的一部分。在此种情况下,它表现出一种对於国家决策过程的施压,并在达到终极目标之前不会屈服。此为一种零和赛局的策略 (Schelling).

案例分析

新进国家和开发中国家间的冲突仍然是最根本的问题,并且明确的显示出国家间合作的困难。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间的猜疑更因为绿色气候基金运作效率低落而扩大。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後,尽管发展中国家被承诺在2020年前将获得每年1000亿美金(738亿欧元)的来自工业国的金融援助,以帮助南方国家对抗气候变迁,但最重要的筹资方式却付之阙如。2010至2012年间,已先投入300亿美金的快速启动资金,但从那之後发展中国家并再得到任何未来几年的资金承诺。换句话说,由於资金缺乏,国家之间不再存在实质的合作,并且此因素可能会摧毁整个谈判。另外,各国政府无法控制生产过程,并且很少主导货物交流。事实上,工业化国家政府几乎任由大型石化能源企业与保险公司利益主导谈判。因此,诸如碳交易(carbone trade)与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市场机制,成为未来降低碳排放的主要规范。非常讽刺的是,延续气候谈判的要素,居然是目前已投入的高额投资和商业利益。

为了能在特定领域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本身都具有专业知识,并在气候谈判工作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们对於UNFCCC提出建议及技术谘询,并且一些建议已有效的影响京都议定书。实际上,非政府组织利用生产知识的力量成为该领域权威。并且,它们也利用於在该领域多次且深入参与取得的经验来影响谈判。最後,非政府组织也成功的参与全球性结盟,包含了和政府组织丶企业与相关部门组织;利用此种方式与全方位的过程试图影响谈判。举例而言,从1997 年以来非政府组织对於最不发达国家以及小岛屿型国家所提供的技术发展援助数量不断增加。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动员抗议能力,让非政府组织扮演了关键的作用,被视为不满意的探测针。

此次非政府组织的抵制行动显现出一种外交压力,补偿了其非国家运作者的地位。同时也对联合国与对主办国波兰施压,因为其害怕丧失本身信誉。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十分担心气候治理政策方面的不足。拒绝继续参与本次会议更代表一个沈重的象徵:从一个大型企业利益优於世界公民利益的谈判中退出,并引导世人做出一个象徵性的抗争。考虑到环境保护者的施压不断增强,各国代表如果希望能建立2020 年之後的协议,必须在下次会议加紧脚步提出建议。

参考資料

Corell Elisabeth, Michele M. Betsill, « A comparative look at NGO Influence i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s: Desertification and Climate Change », Global enviromental Policy, MIT press, Nov 2001(4), pp. 86-107.
Chao Weiting, « Le triomphe dommageable des passager clandestins. La conférence de Doha », in : Josepha Laroche (Éd.), Passage au crible, l’actualité internationale 2012, Paris, L’Harmattan, 2013, pp. 111-115.
Esteves Olivier, Une Histoire populaire du boycott (1880-2005), Paris, L’Harmattan, 2006.
Schelling Thomas, The Strategy of Conflic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960. York, 1963.
Strange Susan, Le retrait de l’État. La dispersion du pouvoir dans l’économie mondiale, trad., Paris, Temps present,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