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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120 – 干预性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目的性结盟 在中非共和国的Sangaris丶Serval丶Barkhane军事行动

Jean-Jacque Roche

陈宗胤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20

Barkhane Fort de MadamaSource: Wikipedia

距今一年前的2013年12月5日,法国在中非共和国采取了代号为Sangaris1 的军事行动,这是1960年中非独立以来,法国第七次出兵该国。法国军队抵达中非首都班基,是要压制最近取得政权并与基督教民兵「反巴拉卡」冲突越演越烈的塞雷卡叛乱军(穆斯林)。另外,这项任务也是为了国际武力介入做准备,也就是同一天成立的联合国维和部队MISCA。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虽然卢安达大屠杀的阴影已逐渐远去,然而2,500万中非人的生活目前仍依赖人道救援。此外,约有数十万人流离失所的。同一时间,在中非的邻国查德,另一只法国军队同样在部署一项Barkhane军事行动,这项行动是在马利的Serval行动的接续,目的要打击伊斯兰恐怖份子丶走私者与分裂主义者;这些人的联盟威胁了整个萨赫勒区域的稳定。由於法非之间长期以来的传统做法与在非洲大陆的警察角色,巴黎以不同的理由合理化了这两波行动:第一次介入是依据保护责任(R2P),而第二次则是实践合作契约。

理论框架

这些理由可以套用两个不同—甚至相反—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

1. 保护责任 (R2P)。这个概念出现在2001年国际介入与主权委员会(ICISS)的研究之後,承接了过去的干扰丶义务以及後来的干涉权。事实上,相关语义的演进是随着80年代初期发生的四个现象逐渐成熟而来。一开始,学术研究是透过「社会安全」的概念,达到现实主义途径(由Kenneth Waltz与Richard Ullman的研究出发)与斯堪地那维亚式和平维持(Johan Galtung)的融合。很快的,联合国的反省委员会(O. Palme丶G. Brundtland丶W. Brandt) 再次验证了「全球安全」,这个措词後来被1987年的裁军与发展关系大会做为官方使用。第三个值得注意的,是当法国医生团包围人权秘书处,使得联合国大会对於干扰首次通过决议(43/131与45/100)後,让反对大规模保障人道权利的人权外交有所转变。最後,中等强权的外交定位,如加拿大支持「免於恐惧的自由」(Gareth Evans丶Lloyd Axworthy)丶日本偏好「满足需求的自由」(绪方贞子),大幅度的改变了全球趋势。象徵性事件如柏林围墙倒塌,更反映出这四个被自由主义学者解释为「後西发利亚世界」滥觞的国际趋势的相融合。Arnold Wolfers将国与国关系视为霍布斯式斗争的「撞球」,被John Burton的蜘蛛网与Norbert Elias的网所取代,而这个新世界的追随者更转向韦伯的国家逻辑丶涂尔干的公民社会团结丶解放所有排他性的公民效忠。由於过於激进,所以干扰一词很快的就被「干涉权」所取代(1992年第770号解释),随後更成为「人道救援义务」。这个用语转变似乎是要在ICISS 在急难人口救助义务(根据François Mitterrand的说法,当不救援的风险出现时,不干扰的义务便不适用)与尊重国家主权之间,建立起共存条件之前,将国家实证法中反对道德义务(人道救援)的原则予以埋葬。在2005年联合国六十周年高峰会的最终文件中,第138与139点将保护责任(R2P)的概念予以官方化,更在2009年9月被联合国大会在A/RES/63/308号决议中以共识所采用。
2. 现实主义传统的遵守。Serval丶Berkhane与Sangaris军事行动都遵守了现实主义的传统,这些行动的正当性都完全符合国家间关系的传统框架。第一个理由是基於宪章第51条认可的盟国请求协助与合法集体自卫。做为符合法国与多个前非洲殖民地所缔结防卫协议下的措施,甚至没有必要引用理论来论证,因为缺乏行动将会被解释为回避和不遵守承诺。同样的,法国对於前殖民地的历史责任,解释了诉诸古典修辞的「阵线」(rang)与「价值」的防卫,为此法国将军事力量同时做为其国家权力野心的「盾」与「亭」。因此,这些遥远且昂贵的行动,正符合了John Mearsheimer所说的「大国的悲剧」,被迫要介入以证明自己的地位。最後,安全风险的调用则是符合新现实主义的框架,将权力以安全代替,成为国际机构的拱心石(C. Glaser、J. Grieco等)。国家失败的情况被一致认为是全球不安全的主要来源(2013年国防白皮书丶2003年与2008年的欧洲安全战略等),而这些干预可以稳定那些在短期内可能成为自身安全直接威胁的灰色区域,很明显的符合法国利益。

案例分析

那麽,要如何调和这两种理论上矛盾,但外交上可理解的途径呢?这里或许可以提出三个要素。首先,很明显地,我们所面对的不同情况,会带来不同的解答。像是加拿大可以在全世界施行人类安全为基础的政策,却用现实主义论述来保护在西北通道的海上权利,法国在这些不需要相同答案的议题与区域中,引用其价值与利益做为各项行动的基础—比起真正的矛盾,其实更加互补。其次,自由主义的双重赛局已经被整合入新古典现实主义,承认内部因素考量对於对外行为的影响。如此一来,公众舆论的支持,对於Barkhane这种预期时间很长的行动是需要的,但对於在中非的Sangaris这种人道属性的干涉则变成阻碍。最後,自由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已经减轻对於因全球安全概念—人类安全是组成要件之一—而要求要考虑每个人安全的措施的反对。然而,这个全球安全的必要条件并不足够。事实上,我们必须在个体安全的自然法与实证法的要求之间建立一个新平衡,重新定义这种过去没有的做法。

若一致性问题存在,也必须被视为当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人道属性干涉的倍增成为不稳定因素,而当现实主义者满足於以恐怖平衡来建立和平时,所采取的变化做法。透过重塑义战,自由的因素必须从此被视为国家和平的威胁,而和平的取得则必须透过公民社会的遗忘或牺牲。虽然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但和平能否藉着将武力视为国家和平必需的学派(现实主义)相融合来达成,这是不确定的;而当事关急难人口救助时,和平是可以被牺牲的(自由主义)。为避免这种融合的负面效果,可能要留意批判学派与Ken Booth的说法,也就是世界和平的三大危机:对紧急的崇拜(现在主义)丶转型正义(文化主义),以及科学中立。

参考資料

Booth Ken, « Human Wrong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International Affairs, 71 (1), 1995, pp. 103-126.
Glaser Charles L., « Realist as Optimist. Cooperation as Self help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9 (3), Winter 1994-1995, pp. 50-90.
Jeangène-Vilmer Jean-Baptiste, La Guerre au Nom de l’Humanité. Tuer ou Laisser Mourir, Paris, PUF, 2012.
Roche Jean-Jacques, « La Société Civile et la Guerre », in : Josepha Laroche, Yves Poirmeur (Éds.), Gouverner les Violences. Le processus civilisationnel en question, Paris, L’Harmattan, 2013, pp. 231-246.
Ullman Richard, « Redefining Security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8 (1), Summer 1983, pp. 129-153.

1 一种非洲蝴蝶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