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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91 – 文化多样性主张面对全球文化商业化的不足 美国与欧盟协商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协定

Alexandre Bohas

李若珊 译

Passage au crible n°91

Pixabay

美国与欧盟为了达成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协议而展开谈判,但因为在文化领域的歧见,於2013年的春天协商一度中断。其实,在自由贸易协定计画的初步谈判过程,双方意见不合。由於几个欧洲国家的坚持,尤其是法国,限制自由放任政策 (laisser-faire, laissez-passer) 的态度总算再次得到确认。。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在国际贸易协定谈判中,一国对某一产业坚持其诉求,最早的例子来自法国,缘起於1946年签订且引起诸多争议的「布鲁—拜尼斯协定」(Accords Blum-Byrnes) 。巴黎与华盛顿签署的这项协定宣告法国电影补助政策的终结,但法国换得美国提供战後重建的援助。1990年代期间,这项跨大西洋的争议重新出现在国际谈判桌上,如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和多边投资协定 (Accord Multilatéral d’Investissement)。这些冲突一再显示出两个评价电影的对立观点:其一将电影视为娱乐,另一则将电影归类为艺术。

如此对立促成了支持文化多样性的跨国联盟的成立,其组成分子包含了国家政府,如法国和加拿大,以及其他非官方团体,如影视产业从业人员的代表。首先,它的主要作为在於争取电影成为独立於世界贸易组织管辖权之外的特殊产业,以让各国政府有权利限定进口电影配额的数量,并制订电影产业补助政策。之後,它致力将此原则纳入国际法上,如200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签署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以及在2005年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

理论框架

受争议的文化全球化。受争议的文化全球化。尽管我们已能理解全球化在经济丶社会和政治层面的冲击,但受到唯物主义的潜在影响,全球化对我们的习惯和行为的冲击却仍被低估丶甚至忽略。究其原因,或来自个人接收讯息的差异(Liebs, Katz),或由於以国家民族意识为主的思考模式仍根深蒂固(Smith),或由於对文化性商品影响力的忽视。全球化所带来的结构性改变强化了个人在文化层次的相互连结,尽管这个改变不是持续性的,我们仍然可以在行为丶共同的意识形态上观察出来,以及对一部分人来说,一份隐约处於同个世界的归属感(Rovertson, Beck)。

以主权为基础的知识结构。被中世纪法学家定义为最终的权力,「共和国的绝对权力」(Boudin),主权是现实主义的理论根基(Morgenthau),因为主权,国家成为国际舞台上的基本单位。拒绝承认跨国权力关系的存在─跨越国界且在不等程度上连结各个社会 (Emmanuel, Wallerstein),主权给予国家保存其文化自治的合法性,但这所谓的文化自主今日已受到全球化的强烈挑战 (Laroche, Bohas)。

案例分析

文化例外(L’exception culturelle) 运动的诉求建立於三个层面上:文化丶政治与经济。首先,在各项剧变导致全球受到压缩冲击的情况下,文化例外旨在保障每个民族的身分认同。保护个人的价值和规范似乎是绝对必要的。同时,许多国家认为身分意识的保存必须依靠文化的创作,无论是美术丶文学或是影视创作。然而,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各国影视创作受到好莱坞资本主义霸权的严重威胁。接着,在政治层面上,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波兰格但斯克,1993年11月),当时的法国总统密特朗曾表示:「其中的关键议题,是对国家的文化认同,每个民族都有权利享有自己的文化」。最後,影视产业与其衍生商品是有形与无形「世界经济」的传播媒介。换句换说,影视作品藉由创作出新的生活形式,可促成一种文明的统治。

就是掌握生活方式的文明权利。

然而,仅靠文化例外就足以支持认同文化多样性的想像共同体的凝聚力?如果文化例外确实保障了若干国家的电影产业的生存,但却无力鼓励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很明显地,大部分国家的电影都不受当地民众的支持,从业人员则为了资金疲於奔命。相反地,仅有来自好莱坞的电影,由於其创作想像能获得共鸣,而能在整个欧洲地区上映。结果,在电影领域,来自好莱坞的电影成为古老欧陆唯一共通指标。难道我们不该支持欧洲电影长片在欧洲国家之间的流通,且不论是透过电影院放映或是电视频道。
更广泛地说,如同後现代主义思想家所强调的,由美国电影所创造的想像和象徵性文化已渗透进消费性社会当中。此外,加州的创新科技与产品掌控了资讯与通讯科技,也就说掌控了知识传播的关键,而传达一种既定的思维模式与意识形态,并且认为这就是全球共通的价值。在这些条件之下,难道仅靠限制他国电影进口就足以维护本国电影的创作和行销吗?已不适用的进口配额制度与国界限制可能造成欧洲各国电影的衰退或边缘化,然而,在欧盟引导之下,文化领域仍有非常大的运用空间,大企业丶研究中心和地方政府都应该投入。在这边仍须强调,文化多样性的维护不能只局限於电影产业。同时也需要从政治丶社会与经济三方面思考出一个多元框架,让新兴和已开发国家,透过它们的影响力,能共同定义所谓的全球知识。

在自由贸易中,文化例外似乎仍是最根本的原则之一,但文化例外却又不足以维护文化的多样性, 因为文化商品涉及多项不同的领域,而从事业者其实不再拥有主导权。

参考資料

Arrighi Emmanuel, L’Échange inégal, Paris, Maspéro, 1969.
Bauer Anne, « Libre-échange : l’exception culturelle sauvegardée », Les Échos, 15 juin 2013.
Beck Ulrich, Cosmopolitan Vision,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6.
Laroche Josepha, Bohas Alexandre, Canal+ et les majors américaines. Une vision désenchantée du cinema-monde, 2e éd., Paris, L’Harmattan, 2008.
Morgenthau Hans,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New York, McGraw-Hill, 1948.
Robertson Roland, Globalization : Social Theory and Global Culture, London, Sage, 1992.
Smith Anthony,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n a Global Era,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5.
Wallerstein Immanuel, Comprendre le monde. Introduction à l’analyse des systèmes-monde, Paris, La Découverte,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