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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22 – 建構全球稀有價值 ACTA 反仿冒貿易協定計畫

Alexandre Bohas

翻譯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22

在幾次機密協商後,歐盟、美國、日本,以及其他十餘個國家,於 2010 年四月共同擬訂 一項稱為「反仿冒貿易協定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ACTA)」的條約,以盼在智慧財產 權領域能強制納入更嚴峻的規範。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隨著經濟、文化交流的全球化,以及資訊科技不斷地創新進步,已發展國家─借助於跨國 企業的強力支持─在國際上鼓吹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Trade- Related Issu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Ps 或法文 Aspects des Droits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relatifs au Commerce, ADPIC)」 而因此得以於 1994 年的世界貿易組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會 上歸結而出。透過國際組織、協會和企業團體的協助,此協定接著須經由各會員國的立法機關批 准。這項程序在各國並非都能順利通過,在巴西和南非就曾引起劇烈的反彈,尤其是與愛滋病防治 息息相關的製藥工業領域。

自 2007 年以來,杜哈回合談判所衍生的困境,促使美國派出秘密遊說團以便與歐 盟、瑞士、日本,以及澳洲、加拿大、南韓、約旦、摩洛哥、墨西哥、紐西蘭和新加坡等 國,商討關於仿冒品的對策。2010 年四月,這一項對付仿冒品的條約終於公諸於世。

理論框架

一、 資本主義的法律、政治結構化。在市場經濟下,資金的累積須依賴健全的法律結構。在工 業國家的協助之下,擁有廠牌、著作權和專利商標的各大公司集團得以擴大並捍衛它們的領先 優勢,並同時更加私有化其享有智慧財產權的商品。儘管此類商品不具有「競爭性」 (單一商 品的使用情形並不影響同商品未來的販售),各大公司仍然期盼在每一次賣出商品時能獲得酬 金,依照麥伊 (Christopher May) 的說法,「打造稀有價值 (construisant la rareté)」,以確保彌 補已投入的龐大資本。

二、 智慧財產權的治理途徑並不公平。在一個全球化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規範常被視 為是對每一個相關成員和環節的尊重。在此名義下,這個訴求得以延續並支持於全球推展的普 世民主價值計畫。然而,情況並非如此。事實似乎證明跨國企業和西方國家政府又掌控了一項 領域,而此智慧財產權的領域卻是與公民社會、消費者和發展中國家密切相關。

案例分析

乍看之下與一般關稅合作協議並無不同,反仿冒貿易協定 (ACTA) 實際上卻劃下歷史新頁。 首先,它提倡加強資訊分享方面的合作以查緝各種仿冒品,尤其是滲透到網路上的訊息。此外,依 循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TRIPs) 第61條相關規定,此條約亦指控個人的非商業行為,如點對 點技術 (Peer-to-peer)。從根本上而言,它從權力高處協調如何保障智慧財產權,並同時統整分散在 各國立法機關內的相關實務資訊和政策方向。值得注意的是,條約內涵不論是其強制性或是牽涉的 領域,仍然相當模糊,而這也呼應著各國、各公司企業和公民社會之間,不對等的衝突仍然存在。 可以確定的是,一但簽署並正式批准,這項條約將在各國政府內施加壓力,支持者便得以持續提高 智慧財產權保護門檻,而這是這股壓力促使西方國家政府勉力維護關於全球經濟之法律、政治上的 結構,以強化經濟繁榮,不然至少確保損益平衡。
不僅止於談論這項極具爭議性的問題,參與反仿冒貿易協定的成員希望能在全球布局的邊 縫中達成一項協議。但是,他們處理問題的方式將造成新的對抗情勢,尤其與正崛起的金磚四國 (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的利益相抵觸,為了因應發展所須,這些國家必須購買和進口受到智 慧財產權保護的商品。然而,這些國家被排除在此次協商大門之外,但之前商討「與貿易有關之智 慧財產權協定 (TRIPs)」時,這些國家對著作權和外國的專利曾付出極大努力。

到最後才把條約內容公諸於世,並即刻表現出強力執行這些國際規範的決心,因為省略公 開協商的過程,才能夠避免可預期的紛爭。同個邏輯下,這個處理模式也使得各個 政府和非政府 組織只能默默接受條約,否則它們原本應可以表達各自的意見或促使輿論動員。如此看來,如引用 瑟尼 (Philip Cerny) 的詞彙,國家利益 (raison d’État) 仍是更優先於全球利益 (raison du monde)。

參與反仿冒貿易條約計畫的遊說團的行為反應出「既成事實政策」。他們反對政治主權的 全球化分散,儘管這正是現今國際關係的特徵之一。實際上,在眾多急待處理的議題中,就算當處 理某項議題合法性逐漸消失,國際事務的決策者今後必須將發展中國家的意見納入考量,並且徵詢 非國家組織的意見,甚至在多邊協商的框架下,趨勢顯示所做出的決定常須取得所有成員的一致同 意。相比之下,此次條約制訂的模式如引起發展中國家和社會公民的反彈,也就不令人訝異了。

參考資料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Public Predecisional/Deliberative Draft, April 2010, 可由下列網址下 載 : 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0/april/tradoc_146029.pdf.
Cerny Philip G., Rethinking World Politics. A Theory of Transnational Plur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EFF, «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e Officially Released ACTA Text », April 2010, 可由下列網址下載: http://www.eff.org/deeplinks/2010/04/eff-analysis-officially-released-acta-text.
FFII, « Analysis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 April 2010, disponible à la page suivante: http://action.ffii.org/acta /Analysis#Executive_Summary.
May Christopher, 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New Enclosures,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010.
Sell Susan, Private Power, Public Law: The Global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