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7 – 全球性恐慌 跨國對抗 H1N1 流感

Simon Uzenat

翻譯 張瀞雲

Passage au crible n°7

世界衛生組織今天公開發表了一項訊息,H1N1 流感(又稱新流感)在全球造成了近八千人的 死亡,其中歐洲占了六百五十人。就法國而言,光是在 2009 年 11 月 16 日到 22 日這段期間,就有 七十三萬人的登記看診紀錄,人數比前一周提高了百分之七十二。新流感屬於急性呼吸道疾病,因 此不同於一般的季節性流行性感冒。而兩者相同之處在於症狀較嚴重的患者必須以抗病毒藥物加以 治療,例如:克流感 (tamiflu)。這種新型的病毒帶有來自於豬、鳥類或人類的基因,透過咳嗽、打 噴嚏以及唾沫加以傳播。儘管這個疾病的病症通常是溫和的,但由於它的高度傳染性,這項疾病正 加速地傳播至全球各地。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2009 年的春天,當新型流感首次出現於墨西哥,立即引起了恐慌。由於人們對於從前流 感肆虐的情況還記憶猶新,因此對於新流感的憂慮和不安越發嚴重。首先回顧在 1918 年的西班牙 流感,它造成好幾千萬人的死亡,而在當時人口的流動遠較今日來得低。接著回顧 2003 年 SARS 引 發的全球警報以及 2004 年爆發的禽流感。此外,當某些國家疫苗短缺仍待解決,病毒已經發展出 變體,這個情況只加深了政局緊張、社會壓力,以及科技界的紛爭。最終,在 2009 年 6 月 22 日, 世界衛生組織將全球流感大流行警告級別提升至幾乎等同於「大流行病」門檻的最高等級第六級, 這項決定更進一步證實了彌漫於全球的焦慮氣氛,或甚至可說是全球性恐慌。

理論框架

對抗這個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全球大流行病的國際策略符合兩個相互依存的邏輯,它們突顯 了德國社會學家烏爾裏希·貝克 (Ulrich Beck) 所稱的「主權國家在預知危險、組織反應,以及風險控 管方面的重大困難」。

一、 公共衛生是全球公共財。市場經濟的全球化過程引發了對於公共衛生政策現況的重新檢 視。此外,就國際層次而言,隨著越來越多元且重要的行為者參與其中,這個關鍵議題需要一 個全球性宏觀的分析,研究角度不能只局限於國家層次。
二、 人類安全。這個概念援引于人權的觀念,尤其是享受良善公共衛生環境的生存權。這個概 念有助於上和下兩個超越國家層次的行為者推翻傳統的主權領土概念:(1)基於保護全球平衡的 需求,仍處在發展中的全球治理應運而生,這屬於上層次;(2)基於對個人而非國家行為者的日 漸重視,今日的國際法規範加強了人類安全的合法化,使之得以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並加以遵 守,這屬於下層次。在這個框架下,我們必須探討世界衛生組織所扮演的角色,同時也要注意 到各個學術社群和制度化的醫療網路的影響。

案例分析

這個傳染病透過加強的全球流動性、加速的全球交流,以及通訊工具的現代化,見證了全 球化的過程。法國原子能委員會研究員馬克·巴特勒米 (Marc Barthélemy) 表示,航空運輸決定了這 個疾病的傳播速度。而都市化現象以更普遍的方式加快了傳染性疾病的傳播。當然,傳染性疾病也 可能發生在鄉村地區,但都市地區仍是疾病擴散並轉變為流行性疾病的主要地點。像墨西哥城就是 個明顯的例子。事實上,在這個人口稠密的都市,我們觀察到好幾個累加因素,例如:產品的大量 進口、人口的大量流動、貧民窟的存在,加上社會弱勢族群對於衛生訊息和知識的缺乏,以及日漸 增長的過境人數。

而提到金融危機,它已經或多或少削弱了疾病的預防機制,也促使我們對於「國家理性」 重新思索。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主席貝納德·瓦拉特 (Bernard Vallat) 表示,公共預算在動物衛生方面的 支出受到削減,對於有效監督機制的支出更是微不足道,而當前效率低落的公共衛生危機管理正是 急需這筆預算。

這次的新流感也暴露出國際發展的不均衡。這個情況使得一些發展中國家舊有文化的某些 迷信再度流行。例如,大蒜在中國被認為可以預防新流感,其價格自三月以來上漲了十五倍,並立 即成為投機商人的目標商品。而關於疫苗接種的討論,則特別關係到已開發國家。在已開發國家, 有關當局已經對人民的公共衛生保護機制實行制度化的管理,並有穩定的資金來源,這使得人民對 於新流感的危險感受程度較低。認知到這種不均衡的情況,世界衛生組織再次啟動了一連串具有象 徵性的行動,2005年通過的國際衛生規約修正案詳細列出了此計畫的具體內容,而此規約為一項具 有規範性的法令,清楚地規定了國家的責任和義務。關於制藥公司方面,世界衛生組織將新流感升 級到最高警戒級別也是為了約束強制某些公司,像是賽諾菲巴斯德 (Sanofi Pasteur) 和葛蘭素史克 (GlaxoSmithKline) 兩間公司,它們各別地被要求必須捐贈一億和五千萬劑疫苗給窮困國家。同樣 地,總共九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和法國,皆必須捐獻出國家百分之十的庫存疫苗供世界衛生組 織處置。

總而言之,新流感促使了國際間策略上的結構調整,以及公部門對私部門的部份權力讓 渡。就此而言,快速地將禽流感 (H5N1) 疫苗原型改良為新流感 (H1N1) 疫苗是一個重要的關鍵。我 們必須注意到,法國本身以將近十億歐元的金額預定了一億劑新流感疫苗。在這方面,為了在最短 期限內取得足夠的有效疫苗來保障本國的安全,美國和歐盟國家皆加速了法令作業程式。制藥公司 考慮到各國的需求,估計約好幾億劑的疫苗,因而破例地在未得相關單位通知之前就開始大量製造 疫苗。再者,我們必須注意到,在醫療領域,已開發國家和新興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競爭日益激烈。 舉例來說,印度在短時間內已成為全球第一的疫苗生產國。中國的制藥工廠也已經在最短時間內研 發出第一批新流感疫苗。由衛生當局所提出的寬鬆限制,在此恰好符合國家目的:中國政府能迅速 地保障超過十億人口的安全;更何況世界衛生組織早已經預告,疫苗的數量將不足以分配給全球所 有的人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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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ffoleau Sylvia, « Santé et inégalités Nord/Sud : la quête d’un bien public équitablement mondial », in : François Constantin (Éd.), Les Biens publics mondiaux. Un mythe légitimateur pour l’action collective ?, Paris, L’Harmattan, 2002, pp. 245-268.
Gabas Jean-Jacques, Hugon Philippe (Éds.), Biens publics à l’échelle mondiale, Paris, Colophon, 2001.
Kaul Inge, Grunberg Isabelle, Stern Marc A. (Eds), Global Public Good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